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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技项目

来源:
科技开发处
时间: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办法》要求,我处将对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应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及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请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管理和服务,做好项目的清理工作。

一、结题验收材料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按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附件证明材料(收录或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统一装订成册(A4纸、一式1份)交科产处存档。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滞后或无法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或中止合同。若已延期1次的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验收会原则上按系部召开集中验收会,验收组专家(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3人,且需有1人以上为非本部门专家。

3、时间要求:请相关部门把验收时间、地点于及时报科产处,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4、验收材料及时送科产处归档,并办理验收证书(科产处网下载,一式3份)。

5、凡2012年新上项目及未到验收时间的项目(包括院外纵向项目),请有关部门做好进度检查和实施督查工作。

科技产业处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