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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的通知

来源:
科技开发处
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门:

第四届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奖励共设技术创新奖、技术推广奖、科学普及奖和管理创新奖等四个子奖项。

(一)技术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解决行业重大关键问题,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成果,成果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二)技术推广奖

主要奖励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聚焦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或农技推广项目,成果或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三)科学普及奖

主要奖励在科普事业发展中,普及效果好、受众面广、能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或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的农业科普作品或产品。作品或产品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四)管理创新奖

主要奖励在咨询研究、理论研究、调查研究、方法研究、规划研究和体制改革研究等方面中,为推动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等提出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决策建议,或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报告和政策措施,或具有重要应用参考价值的专著和论著等。成果完成时间不限。

二、提名要求

1、被提名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须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可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2、优先提名围绕“种业创新”、“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耕地数量和质量提升”等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研究的,或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的成果或项目。

3、被提名的项目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不存在重复申报同类奖励的行为,未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非涉密成果。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可参加至少两项被提名项目;如拟申报两项同类奖项,则担任前三完成人的至多一项。

5、被提名的项目任务来源不得超过10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个,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9个。

三、材料填报

(一)填报内容

1.提名材料是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

技术创新奖、技术推广奖和科学普及奖的证明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证明材料上传数量不超过20件,其中论文不超过8篇,且在历年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需提供许可或资质证书。提名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管理创新奖的证明材料包括应用证明(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用情况)、前期调研情况、论文等,证明材料上传数量不超过20件。

2.提名项目汇总表由各提名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填写(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要填写汇总表。

3.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须在提名意见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单位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专家须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

4.提名单位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的公示情况均须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上传与报送

1.电子材料:被提名项目方请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江苏省农学会”官方网站,点击网页右下角“科技奖申报系统”栏目进入申报平台,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进行实名注册与登录。登录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系统中下载提名书模板进行填写。填写完毕,由项目方自行将提名书、相关证明材料、提名意见表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申报平台,经奖励办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有项目编号和条形码的提名书。

2.纸质材料:将提名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名意见表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情况一起进行胶装,并根据要求在材料中对应位置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对应内容与上传的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被提名科学普及奖的成果需另外提供作品样稿或产品实物1份。

3.单位提名的项目,提名单位须在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之前,将本单位的提名项目汇总表、提名单位公示情况加盖公章报送至奖励办。

4.“江苏省农学会科技奖申报平台”系统开通时间:2021年8月9日0点,系统关闭时间:2021年9月10日24点。

5 .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原件材料至少1份),8月13日之前报送综合楼501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到kjc@jsafc.edu.cn。

联系人:陈巍  电话:872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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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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