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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通知

来源:
科技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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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第五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1.对林业产业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有着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对林业产业科技创新和林业产业相关技术有着重大贡献的科研单位与专家、学者;

3.对我国林业产业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职工;

4.对林业产业有突出贡献的林业基层组织与个人(不包括行政单位和公务员)。

(二)第五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

1.在林业科学技术理论研究中产生重要影响,对林业科学技术领域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成果和课题;

2.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应用于林草产业生产的项目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成果等);

3.在推广、应用已有的重大林业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4.在重大林业工程建设、重大林业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中,采用新的林业科学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5.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6.为林业生产决策科学化与林业产业管理现代化进行创造性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软科学项目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1.从事产业符合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和增加收入做出贡献,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2.林业产业建设成效显著,上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同级单位或行业前列;

3.近年来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上年林业产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

4.科研院所申报人常年坚持在生产、教育、科研第一线,并对中国林业产业科学研究做出突出贡献;

5.林业企业年产值排名细分行业前列,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行业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表率。

(二)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

1.所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或投产鉴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新性强且实用效果突出;

3.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4.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5.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6.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和异议;

7.研究人员排序无异议;

8.申报项目的技术成果是近5年取得的,并为首次申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个人)需认真填写《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审核表》(附件1)和《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相关内容,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相关材料电子稿请于2023年8月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3822032@qq.com。

3.联系人:科技开发处 黄克 联系电话:13815160909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审核表

    3.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申报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