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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科技开发处
时间: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精神,我院开始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3项成果。

三、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材料要求

请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11月5日前送至学院科技开发处(综东501室),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13822032@qq.com。

联系人:黄克,联系电话:660909。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

4.《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23年10月19日